市总工会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帮扶对象
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子女;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低保职工家庭子女;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遭受临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帮扶标准
帮扶标准为小学、初中帮扶500元;高中、职校、中专帮扶800元;在读和毕业大学生帮扶1000元;新录取大学生帮扶2000元。
三、帮扶时间
2010年7月22日至9月1日。
四、帮扶申报
由困难帮扶对象填写2010年宿迁市工会“金秋助学”申报表,加盖公章报我工会;在校生、新毕业大学生、新录取大学生分别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毕业证书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联系电话:84837966
宿迁市湖滨新城工会
201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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