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9月6日  星期一   今天 多云 22℃~29℃ 东北风3-4级 2010-09-06 多云 23℃~30℃ 东风3-4级 2010-09-07 多云转雷阵雨 24℃~28℃ 东风3-4级 详细信息查看
领导视窗
机关电话
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
通知公示公告
党政会议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人事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新城年鉴
※新城大事记
※应急管理
※重点项目
※政务新闻
新城概况
历史文化
便捷交通
 新城企业
宿迁市卫生学校 翔盛集团
江苏天立生物 楚天科技学院
金能蓄电池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宿迁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和友集团
惠龙铅业 华星化学
威生金属 健谷化工
裕润纤维 联盛亚克力
联盛化学

您现在:湖滨新城首页>政策法规>信息列表>正文

 ※政策法规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明确相关政策界限,惩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现就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本解释所称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是指无出国(境)公务,组织或者参加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行为。 
    二、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对于组织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一)虚报出国(境)公务骗取批准的; 
    (二)购买、伪造邀请函或者编造虚假日程骗取批准的; 
    (三)采取伪造个人身份、资料等形式,安排与出国(境)公务无关人员出国(境)的;  
    (四)避开主管部门委托非主管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手续的; 
    (五)违反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将一个团组拆分为若干团组报批或者审核审批的; 
    (六)其他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他人用公款出国(境)的。 
    四、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五、擅自批准或者同意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绕道安排行程,或者到未经批准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地区)、城市,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六、因公出国(境)派出单位和审核审批管理部门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发生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造成较大损失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虽未造成较大损失,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七、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较大损失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虽未造成较大损失,但给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党组织负责人有前款所列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八、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责令其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

版权所有: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党工委、管委会 2007-2009 电话:0527-84837888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水杉大道1号 总访问量:次 今日访问量:
技术支持:宿迁市沃尔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