嶂山森林管理处属国有企业单位,负责森林公园的经营、保护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简章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要求:
(一)爱岗敬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无刑事犯罪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 7月 2 日- 7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湖滨新城嶂山林场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27-88032078。
3、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职称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及报考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湖滨新城管委会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嶂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工资、福利按每月不低于1500元标准发放,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837711(市湖滨新城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0527-84837601(市湖滨新城纪工委)
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城嶂山森林公园管理处负责解释。
2010年7月2日
宿迁市湖滨新城嶂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人员招聘专业、人数及相关条件
|
岗 位
|
专 业
|
人 数
|
条 件
|
|
绿化养护
|
农业、园林
专业
|
4
|
男性,中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身高1米65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宿迁市湖滨新城嶂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